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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协负责人就成立全国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委员会答记
来源:中国律师网 作者:管理员 更新时间:2013-12-03 10:00 点击:3472

 全国律协负责人就成立全国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委员会答记

近日,全国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委员会正式成立,记者就该委员会成立前后的有关情况采访了全国律协负责人。

 

 

记者:近日,全国律协成立了全国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委员会。请您谈谈成立这个委员会的背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诚信执业是律师工作的生命线,是律师行业的立业之本、执业之基。司法部、全国律协一直高度重视律师行业诚信建设工作,曾多次下发《司法部关于加快建立律师诚信制度的通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加强律师行业诚信制度建设的意见》、《全国律协关于进一步加强以诚信建设为重点的律师行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始终将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并行并举,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措施,健全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完善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促进律师规范执业、诚信执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价值观。

 

 

实践证明,我国律师队伍主流是好的,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律师诚信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司法部、全国律协在近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人民群众对律师工作提出的意见主要集中在诚信执业方面。对此,司法部、全国律协高度重视和警醒。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律协将在司法部指导下把建立律师诚信制度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认真研究部署,下大力气、真功夫,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律师诚信建设,真正建立坚持诚信执业、反对失信行为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律师行业的社会诚信度,促进公正司法,树立律师队伍良好行风。今年4月,全国律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以诚信建设为重点的律师行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中提出了多项措施。一是要加强律师队伍诚信教育,二是要加快律师队伍诚信体系建设,三是要加强行风评查和专项治理工作,四是要加大行业违规行为处分力度,五是要加强行风监督。在加强行风监督方面,《意见》要求全国律协和各地律师协会聘请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成立律师行风监督委员会,切实加强行风监督工作。

 

按照《意见》的要求,全国律协秘书处起草了《关于成立全国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委员会工作方案》、《全国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从党政部门、司法机关、群团组织、社会团体、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推荐的基层优秀代表中聘请了行风监督员,成立了全国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委员会。成立全国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委员会,是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加强律师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高举诚信旗帜、促进律师依法公正执业的重要标志。

  

记者:为什么要成立这样的委员会?请您谈谈加强律师行业行风监督的意义。

 

 

成立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委员会是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必将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促进我国法治建设和律师事业的发展。

 

 

建设法治中国需要加强律师行业行风监督。法治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伟大中国梦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全局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做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和部署。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历史进程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律师依法规范诚信执业,有助于维护公正廉洁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也有助于推进全民守法,在全社会树立法律的尊严和权威。面对新形势下法治建设对律师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律师行业行风监督,督促广大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始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自觉地把“认同中国梦、践行中国梦、实现中国梦”与依法规范诚信执业相结合,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注重诚信为本,坚持职业操守,才能肩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实践者的重任。

 

 

顺应人民期待需要加强律师行业行风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在阐述“中国梦”时强调,“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律师职业具有群众性、社会性的特点,律师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其社会功能和使命通过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的个案来实现。当前,我国律师事业进入了改革发展的新阶段。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律师执业越来越深入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只有坚持执业为民,服务群众,依法规范诚信执业,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使法律服务工作更加优质高效,才能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经得起群众和实践的检验,顺应人民对律师事业的新期待。加强律师行业行风监督,确保律师依法规范诚信执业,是防止和纠正各种损害人民合法权益、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措施。

 

 

高举诚信旗帜需要加强律师行业行风监督。诚信,是做人的根本,更是律师行业的立业之本和执业之基。在全社会呼唤诚信的今天,加强律师行业行风建设,树立律师队伍良好形象,首当其冲地必须从诚信抓起,从建立诚信体系做起。实践证明,我国律师队伍主流是好的,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律师诚信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有的律师职业道德水平不高,诚信观念不强,对当事人委托事项不能尽职尽责办理,乱收费或者收了费不办事;有的包打官司,随意许诺,甚至欺骗当事人;有的在执业过程中不能保守当事人秘密,随意泄露当事人隐私;有的在诉讼活动中贿赂司法人员,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妨碍司法公正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主义法治形象。“信则人任焉”,只有诚信才能取得人们信任。对律师来说,不诚信就不可能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队伍,不诚信就不可能被信赖。律师行业诚信的堤坝一旦发生“管涌”,就会渐渐丧失立身之基,最终被时代的洪流所淘汰。可以说,律师不诚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就没有起点;律师不诚信,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就没有内在动力;律师不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就没有希望。律师身上应该流淌着诚信的血液,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行风建设和监督,像珍惜生命一样维护诚信,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毅力坚守诚信,真正做文明之师、诚信之师。

 

 

记者:全国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委员会委员是如何产生的?

 

 

《全国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规定,在党政部门、司法机关、群团组织、社会团体、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律师代表中聘请行风监督委员会委员。

 

 

委员是通过层层选拔推荐产生的,全国律协分别向有关单位、团体发函,商请推荐本单位优秀基层代表作为监督委员会委员。同时,我们还邀请了法律界的知名专家学者和优秀律师担任委员。这项工作得到了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推荐出了委员人选。

 

 

 

目前的行风监督委员会已经有委员13人,其中司法一线的代表3人,工青妇基层工作者代表3人,专家学者2人,律师代表2人。各位委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都做出了突出贡献,有的还是党的十八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这充分体现了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律师工作和律师事业发展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更广泛的邀请来自社会各界的代表人士参加到监督委员会来。

 

记者:全国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委员会如何开展行风监督工作?

 

 

全国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参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行风建设有关政策、措施的研究和制定工作;负责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提出加强和改进律师行风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反映本组织系统内或社会群众对律师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或建议;监督律师执业活动,反映律师在诚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委员会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委员会工作会议,专项听取委员的意见或建议;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委员参加律师行业的活动,了解律师行业的动态;组织委员走访、视察律师事务所。

 

 

全国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委员会委员的权利包括:根据工作需要,查阅、获得有关文件和资料;参加或者列席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组织的有关会议;对行风建设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听取和了解所提意见、建议和举报等事项的办理情况。

 

 

全国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委员会委员的义务包括:认真履职,严格监督;保守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掌握与律师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行业规范和准则;参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组织的活动,承担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交办的工作;未经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同意,不得以行风监督委员会委员名义参加社会活动。

 

 

记者:全国律协对国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有什么期待?

 

 

希望各位委员发挥好监督员的作用,认真行使好监督职权,主动、大胆、客观公正地监督律师执业活动,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促进律师依法规范诚信执业。妥善处理好本职工作和担任行风监督委员工作的关系,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参加相关工作会议、专项调研和视察等活动,以及通过自身接触到的和收集到的有关律师执业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协会反映。

 

 

希望各位委员发挥好联络员的作用,当好人民群众与律师管理工作部门和律师行业组织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注重调查研究,及时把人民群众对律师工作的意见反映上来,为推动律师工作发展,树立律师行业良好社会形象,积极建言献策。

 

 

希望各位委员发挥好宣传员的作用,能多走进律师协会,多参与协会组织的活动,深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之中,近距离地了解律师工作,面对面地倾听律师的心声,同时广泛宣传律师工作,把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属性传递给人民群众,让社会各界客观全面的了解律师,了解我国的律师制度,让相关部门和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律师工作。

 

 

记者:如何确保全国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委员会的能够真正发挥行业监督作用?

 

 

成立行风监督委员会丰富了律师行业自律管理的内涵,有利于提高律师工作管理水平。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各地律师协会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行风监督委员会的工作,为委员们开展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加强组织引导。自觉将行风监督委员会工作纳入到律师管理工作的全局,认真研究解决行风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能仅停留在一年开一个会、见一次面,而是要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行风监督活动,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为行风监督委员会发挥作用积极创造条件。全国律协将严格贯彻执行《全国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保障行风监督委员会工作顺利开展。加强行风监督委员会的制度建设、工作建设,促进监督工作规范化、长效化。为各位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和条件,定期组织委员们参观视察、联合调研、参与调查等活动。保持与行风监督委员会委员的经常性联络,及时了解委员们所提监督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确保监督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不断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已经形成了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监督和律师协会行业自律监督相结合的工作体制和机制,如何开展社会监督,拓宽监督渠道,还是一个新生事物,需要不断探索,勇于实践,要创新监督的方式方法,完善监督工作机制,丰富监督内容,形成监督合力,把律师行风监督工作提高了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