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经历
1999年至2004年12月 新疆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办科员
2005年至2008年8月 太平人寿北京分公司金融规划师
2008年9月至2009年 北京嘉宋律师事务所投资移民顾问
2009年至2013年 北京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3年至今 北京桂润律师事务所律师
经典案例
企业法务综合或专项法务代理
北京顺到科技有限公司专项融资法律服务;
叫神马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专项融资法律服务;
贵州遵义指南针有限公司专项收并购事务代理;
易装天下(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专项招商法务代理;
金色立方有限公司专项招商法务代理;
北京凹凸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专项融资咨询服务;
西部新时代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内蒙古汇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资产包项目专项法律服务;
多家企业设立、变更、注销提供内部制度创设、工商、税务等综合法律服务。
不良金融资产处置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收购广发银行资产包项目、农总行资产包项目专项法务代理:法律尽职调查、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开庭、财产保全及续封、执行、谈判等。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项目专项代理:北京机床所精密机电有限公司的股权资产处置项目,拟竞价收购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资产包项目,北京小马奔腾影院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小马奔腾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冉腾(上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西安小马腾飞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债权诉讼追偿等,工作内容涉及法律尽职调查、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开庭、财产保全及续封、执行、谈判等。
破产重整业务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恒利通项目之担保人破产重整非诉代理;
北京康特荣宝电子有限公司破产案之债权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非诉代理。
房地产争议解决
北京天鹅湾小区业主诉开发商房屋预售合同纠纷之群体诉讼代理;
北京万科蓝山小区业主诉开发商房屋预售合同纠纷之群体诉讼代理;
北京国美**城小区业主诉开发商房屋预售合同纠纷之群体诉讼代理;
徐某诉李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之本诉与反诉代理;
马家堡社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之诉讼代理;
安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之诉讼代理;
北京恒晟鑫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丰贸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代理。
其他民商事争议解决
信达北分与中电华通、锦州银行执行异议案诉讼代理;
内蒙古白银矿业公司与金原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诉讼代理;
李某与北交所、福丽特邮币市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之调查、谈判、诉讼代理;
国药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百色市人民医院、广西百色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诉讼代理,和解结案;
国药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昌宁县人民医院、昌宁县佳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诉讼代理,执行和解;
国数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赵某与陈某、国数源(北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案诉讼代理,执行和解;
北京政通人和公司与芜湖九州商贸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安徽高院再审诉讼代理;
普瑞康建材公司与子源商贸、山东沂滨建设销售合同纠纷案仲裁、诉讼代理;
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南迈乐加餐厅食品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开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涉融资租赁金额2.5亿元,诉讼争议标的额5000万元,二审和解结案;
青岛基森乐器有限公司、激声博韵(上海)乐器贸易有限公司与刘某产品责任纠纷案,代理产品生产方和销售方胜诉,恢复商誉;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全错误损害赔偿纠纷;
刘某嘉与北京康蒂尼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间的股权激励协议之期权补偿代理;
李某与北京中科辅龙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诉讼代理;
赵某与被告崔某北委托理财合同纠纷诉讼代理,调解结案;
卞青海与宋某原、葛某、赵某合伙合同纠纷诉讼代理;
世捷开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与重庆维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诉讼代理;
赵某薇、王某峰、高某林与债务人民间借贷纠纷案诉讼代理;
张某福与中国人民解放军9XXX6部队财产损害赔偿案非诉代理;
曹某江与重庆建工集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之最高院再审申请法律咨询;
北京金宝国际幼儿园与学生家长纠纷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刘某诉农业银行宣武支行银行卡盗刷案诉前谈判、诉讼代理;
白银集团须弥山案最高院再审法律建议;
何某宝与福建省浦城县濠村乡北坑村林地侵权案非诉代理;
孟某兰分家析产案非诉代理服务。
行政诉讼案件
王某荣、王某忱诉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政府违法强征土地和拆除房屋行政诉讼案,代理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政府胜诉;王某、于某洪诉通辽市科左中旗人民政府、通辽市科左中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及第三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道尔吉花嘎查委员会行政赔偿案,代理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政府胜诉。
刑事诉讼案件
陈某昌等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经辩护,判决陈某昌适用缓刑);
潘某贵涉嫌诈骗罪案(经辩护,判决改变罪名为非法经营罪);
谭某玲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案(经辩护,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
平某林涉嫌故意杀人罪案(经辩护,判处平中林死缓);
周某全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经辩护,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部分法律顾问单位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参茸中药制品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杰德伟业家具厂
新疆健康教育协会
新疆慧尔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京慧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遵义指南针商品交易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