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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打官司才能取出的存款》 ——BTV科教采访我所程阳主任
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员 更新时间:2018-05-25 10:00 点击:1706

 

2018年5月9日,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庭审纪实》栏目组来到我所录制节目。我所执行主任程阳律师,作为该栏目的特邀观察员,接受了采访。

本期采访的案例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刚判决的一起银行储蓄合同纠纷。原告王大爷因忘记亡妻银行卡密码,被银行要求去做“唯一继承人公证”才能取出30万元的存款。而王大爷因为无法提供公证处要求的某些证明,不得以将银行告上法庭,经过诉讼方才取出存款。

程阳主任认为银行要求死亡储户继承人提供公证书,以无公证或无法院裁判文书拒绝死亡储户继承人取款并不合理。

一、银行混淆了《物权法》规定的共有关系和《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位及遗产分配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当储户死亡后,存款作为遗产对所有继承人来讲是共有法律关系,共有人作为连带债权人,任何一位债权人都有权利要求银行履行全部债务。至于谁去履行,债权人之间是否有纠纷,与银行无关。

二、《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继承、财产分割、婚姻状况、亲属关系公证事项,属于公民自愿申请的事项,不属于法律规定必须公证的事项。银行为了自己免责,增加了死亡储户继承人的经济支出。

三、银行依据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属于部门规章,在效力上低于行政法规,更低于法律。与《物权法》、《继承法》、《公证法》相抵触时,应首先依据法律。

 

本期节目于2018年5月19日中午12:20 BTV科教频道《庭审纪实》播出。